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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保安及工作犬服务费 建筑公司被判支付5万元
文章来源:合肥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3/6/18 15:15:00
6月18日消息:永泰工作犬管理有限公司与申基建筑公司就某拆迁基地提供保安及工作犬服务签订了合同。合同期满后,申基公司却拖欠保安及工作犬50天的服务费。近日,虹口区法院判决申基公司支付永泰公司50天的服务费5万元。
庭审中,双方就合同约定的“一天内应提供9名保安员6条保安犬”产生争议。永泰认为:其在工地上提供保安服务过程中不存在减少保安员和保安犬的情况,即白天一名保安员工作两班,外加一个负责人,共计3人次,晚上3名保安员带3条保安犬也是工作两班,计6 人次6犬次,所以一天共计是9人次6犬次。申基公司则辩称:合同约定的并非次数,应理解为白天工地上安排3名保安员,晚上安排6名保安员带6条保安犬。永泰公司晚上安排了3人3犬,要3条工作犬翻班,系过劳工作,大大降低了安保服务质量。
法官审理后认为:对于“九人六犬”应结合合同中有关“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约定。其中明确说明白天3名保安员、晚上6名保安员及6条保安犬,并没有明确指出需在同一时间段内同时工作。此外,合同还规定双方可采用不定期抽查的方法来检验永泰公司履约情况,申基公司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应自行承担。法院最终认定永泰公司已适当地履行了义务,故作出上述判决。